2021年以來,全市開展了“學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查處了一批違反師德師風和利用教育資源謀私貪腐的典型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進全市“學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日前,婁底市紀委監委對查處的4起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一、新化縣上梅中學教師陳志美“提籃子”謀私斂財問題。2021年8月,上梅中學高中教師陳志美明知婁星區籍學生謝某不符合新化縣普通高中錄取條件,仍接受謝某家長請托承諾幫助謝某入讀上梅中學,違規收受財物2萬元用于個人開支,通過“提籃子”的方式謀私斂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鑒于其主動退還財物,2022年3月,陳志美受到記過處分。
二、新化縣桑梓鎮中心學校違規收費、違規征訂教輔資料問題。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經桑梓鎮中心學校常務副校長陳星興批準同意,該校違規向八年級、九年級學生收取早、晚自習輔導費5萬余元,向八年級學生推銷并引導到校外指定書店購買生地會考輔導資料125套共7475元。陳星興負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2022年7月,陳星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另有該校教導主任王勇軍等3人受到誡勉、9名班主任受到通報批評并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處理,相關費用全部退還。
三、雙峰縣走馬街鎮杉樹小學教師周紅星違規收費問題。2020年下學期至2022年上學期,周紅星在擔任杉樹小學某班班主任期間,以舉行課間操評比、元旦匯演等活動為由向學生家長違規收取服裝費用1.8萬余元,造成不良影響。鑒于其積極配合調查、主動退還財物,2022年7月,周紅星受到誡勉處理,并被調離原單位。
四、婁星區吉星小學教師袁盛違規有償補課、家委會違規收費問題。2017年至2021年,袁盛在擔任吉星小學某班班主任期間,給學生付某某進行課后家庭作業輔導,收取學生家長7600元;2021年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通知》之后,吉星小學部分班級仍存在以家委會名義違規收取班費等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袁盛負有直接責任,該校原校長兼黨支部副書記彭正春、黨支部書記李伯雄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負責師德師風和德育工作的原紀檢員黃來香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2年8月,袁盛受到誡勉處理,違規違紀所得全部退還;黃來香受到責令檢查處理、李伯雄受到通報批評處理、彭正春受到誡勉處理。
通報指出,上述4起“學位”典型案例,均發生在“學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開展后,有的違規有償補課,有的違規收費,有的違規推銷教輔材料,有的在招生中謀私斂財,暴露出部分學校自查自糾不嚴不實,少數教師規矩意識淡薄,頂風違規違紀,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和教師隊伍形象,必須嚴肅懲治,各級相關單位、教育工作者務必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教育不僅關乎國家發展大計,也關乎千家萬戶切身利益。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和各類學校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辦學教學和師德師風建設主體責任,用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優良的作風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教師師德師風建設、“雙減”等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上學難、負擔重、吃不好”等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開展全領域全過程全方位大排查、大整治,進一步加強對教師隊伍的教育和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家委會的規范和指導,進一步加強對學校辦學教學的監管,營造風清氣正的教書育人環境,全面推進清廉學校建設。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深化開展“學位”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壓緊壓實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行業主管責任,嚴肅查處教育領域的作風和腐敗問題,以專項整治成效提升群眾對教育工作的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