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化全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日前,婁底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漣源市看守所原所長賀漢洪等人違規插手和干預工程項目問題。2017年至2019年,時任漣源市看守所所長賀漢洪,時任漣源市公安局四級高級警長李革新,時任漣源市公安局工會主席彭文歡,在漣源市監管中心智能信息系統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后期增補項目建設中,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先后為他人規避政府采購承攬工程、工程款支付和違法串通投標等行為提供幫助。賀漢洪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7月12日,賀漢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李革新、彭文歡兩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2年12月1日,婁底市公安局將該案中周某明等8名涉嫌串通投標犯罪的人員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2、新化縣人民法院原刑事審判庭庭長陽立志涉嫌串通投標問題。2007年至2021年,陽立志在擔任新化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期間,違規參股工程建設項目,購買混凝土泵車、攪拌車用于經營;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陽立志伙同方某某、羅某在均無建設施工資質的情況下,掛靠多家有資質的公司并采取串通投標報價的方式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陽立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陽立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22年9月,新化縣住建局對涉及出借資質和印章用于圍標串標的湖南新化縣某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給予行政告誡處理。
3、婁星區長青街道關家社區黨員樊令華組織圍標串標問題。2014年至2020年,樊令華利用多家公司的資質伙同他人對水利招投標項目進行多次串通投標,接受他人委托對水利項目圍標,圍標成功后轉包給他人以此獲取非法利益。樊令華因犯串通投標罪,被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2022年10月,樊令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指出,全市各級領導干部要以案為鑒,深刻吸取教訓,嚴格落實省紀委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政商交往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意見》,嚴格遵守《婁底市嚴禁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活動“十不準”規定》,堅決做到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著力構建統一的新型親清政商關系。各級黨組織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引領,堅決扛牢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堅持系統施策、綜合治理。各職能部門要積極履職盡責,敢于動真碰硬,做到依法監管、主動監管、從嚴監管,進一步補齊短板弱項,堵塞風險漏洞,常態化推進行業領域亂象治理,切實營造全市公平公正、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通報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關鍵少數”,“零容忍”查處黨員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項目等違紀違法問題。進一步完善與公安機關、行政監管部門協同配合機制,在線索移送、案件查辦、結果反饋等方面強化溝通會商和集體研判,實現一體化作戰、全鏈條打擊,堅決斬斷工程建設領域“圍獵”和甘于“被圍獵”的利益鏈條,為推動我市工程建設領域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